2 月 26 日,甘肃省公安厅发布一周典型交通案例。
案例一:转弯车不让直行车酿事故
近日,金某驾驶普通客车沿省道 316 线武威段由西向东左转弯时,与李某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发生相撞,造成金某受伤、双方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交警提示:转弯的机动车应让直行的车辆先行。同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时,应当停车让行。
案例二:开车逆行酿事故
近日,刘某某驾驶四轮电动车沿陇南成县成功路由东向西行驶时,越过双黄实线驶入对向车道,将骑行自行车准备左转弯的高某某刮撞,造成高某某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交警提示:逆行时免不了与正常行驶的其他非机动车、机动车形成冲突,容易发生正面碰撞事故。无论驾驶什么车辆,都务必做到各行其道, 千万别逆行!
案例三:闯红灯酿事故
近日,冯某某骑行两轮电动车沿平凉市兴北路由北向南行驶至交叉路口闯信号灯行驶时,与由东向西行驶小型轿车碰撞,造成冯某某受伤、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交警提示:所有交通参与者都要严格遵守交通信号的指示通行,驾驶人员行经路口一定要减速、注意观察。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
案例四:" 鬼探头 " 酿事故
近日,天水市秦安县张沟村附中门口,行人张某某突然横穿马路,由于视线受阻,与正在行驶的小型客车发生碰撞,造成张某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交警提示:在容易发生事故的路段上,驾驶员应时刻保持警惕,谨慎观察、减速慢行,给予自己充足的反应时间和制动空间,确保安全驾驶!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首席记者 葛强 文 / 图
一审丨编辑 徐英杰
二审丨值班主任 刘宇玮
三审丨值班总编 张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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