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AKER黔南 2023-03-01
收购野生“芝麻剑”出售 罗甸两男子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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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 2 月 28 日,罗甸县首例关于危害野生 " 芝麻剑 "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开庭审理。

2022 年 3 月至 6 月期间,被告人张建某、张明某二人多次驾车前往广西百色、田阳等地收购野生芝麻剑,运回罗甸后通过微信交易方式以每斤 120 元至 180 元不等价格销售,共计 134 尾 148 斤,价值 43000 元。罗甸县人民检察院指控二人非法收购、销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野生动物,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法院当庭作出判决,判处张建某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两千元;判处张明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两千元。并责令张建某、张明某分别购买价值 22200 元、20800 元人工繁育芝麻剑鱼苗进行增殖放流。

近年来,罗甸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 "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 的理念,综合运用打击、监督等职能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始终对危害野生动物资源、盗伐滥伐林木、非法捕捞水产品、失火造成山林损毁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刑事犯罪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

检察官说法——

芝麻剑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严禁非法收购、饲养和交易。按照我国现行刑法的相关规定,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依法应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追究刑事责任。检察官呼吁广大人民群众:" 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 "。保护野生动物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切勿让口腹之欲凌驾于法律之上。

延伸阅读——

" 芝麻剑 " 学名斑鱯,是极其珍贵的淡水鱼,有 " 淡水鱼之王 " 的美称,产于罗甸境内及红水河流域。此鱼无鳞,外形似剑,且身上有芝麻状的不规则斑点而得名。野生芝麻剑肉嫩味美,营养价值高,曾是罗甸的 " 招牌菜 ",有 " 不吃‘芝麻剑’,枉自到罗甸 " 之说。2021 年 2 月,芝麻剑被列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但因售价较高,仍有不法分子铤而走险。

孔祥宇

编辑 段筠 /统筹 张仁东 /签发 蒲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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