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月不可留,而过去生活中的老物件却以其缄默地存在,真实诉说着往昔的点滴岁月,不同时代的物品汇集而成的就是一个时代的记忆。
我们的生活早已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那些陪伴了自己多年的物品,在岁月的流逝下渐渐变成了 " 老物件 ",蓦然回首才发现这些默默无闻的老物件仍然是我们心中永远的牵挂 ……
1952 年 12 月,都匀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成立。71 年来,都匀供销在每一个历史时期都有其独特的魅力所在,记录着供销的发展进程。为完整记录和反映都匀供销的历史变迁,展望都匀供销美好的未来,都匀市供销社将联合文峰办事处在清华社区筹建 " 都匀供销记忆馆 ",给广大市民提供一个了解时代变迁的新基地、新视角,帮助人们寻回记忆、思考当下、启迪未来。供销老物件承载着鲜活的历史记忆,希望透过老物件展陈,能够唤起 50 后、60 后对过去岁月的思念,重拾 70 后、80 后对供销发展变迁的记忆,让 90 后、00 后的年轻人通过回望历史,更加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长期有效。
二、征集范围
面向社会各界,凡是持有供销生产经营等相关老物件的个人或单位均可参与。
三、征集对象
(一)老照片:1.各个时期的工作照、证件照、活动照、集体照等老照片;2.各个历史时期的有关重要事件、重要会议、重要领导、重要活动、重大工程建设等老照片;3.各个时期的有关生产经营的商店门头、企业生产、销售经营等老照片;4.其他不同时期的各种有价值的老照片。
(二)老物件征集内容:1.各个历史时期有代表性的经营器具,如算盘、杆秤、量尺等;2.各个历史时期经营的商品,如自行车、缝纫机、电视机等;3.各个历史时期有代表性的票证,如粮票、布票、油票等。
(三)其他征集内容:1.个人或单位曾经获得过的荣誉证书、奖牌、奖杯等;2.上级领导、知名人士为都匀供销有关个人或单位的题词等;3.社会各界赠送的锦旗等。
四、征集要求
为便于识记和展陈,确保征集内容真正发挥其记录、传承作用,所征集对象最好进行简单的文字说明等标注。
(一)所征集照片、荣誉、题词等内容要求真实,同时附上相应的文字说明,注明与照片、荣誉、题词等相关的事由、时间、地点、人物姓名、背景等,简单注明拍摄者或收藏者的真实姓名、身份简介、住址、邮编、电话等。
(二)所征集的老物件附上其名称、功用等简单文字说明,并注明制作者或收藏者的真实姓名、身份简介、住址、邮编、电话等。
五、征集方式
1. 无偿捐赠。本着自愿的原则,鼓励无偿捐赠,签订捐赠协议书,展出时可以注明捐赠者,并颁发证书。
2. 有偿征集。由组织方根据评估组提供的评估价值与报送者协商,一次性认购并付款。
3. 借展。展示期为半年,展示完成后原物归还,并给予所有者小礼物作为答谢。
4. 复制。经鉴定确有价值,所有者不愿意出售、捐赠或借展的实物资料,可征得本人同意后进行复制。
参与本次征集活动的物品可以通过 2 种方式提交:
1.将物件照片发送至电子信箱:
80150394@qq.com;
2.将物件送或邮至都匀市剑江中路 79 号(原市公安局办公大楼五楼)都匀市供销社办公室
联系人:王鹏飞,联系电话:0854-8227140、15185509595。
六、老物件的使用范围
通过捐赠、借展、征集到的老物件,由征集单位统一进行登记、分类和保管,在 " 都匀供销记忆馆 " 展示区进行合理摆放和应用。
七、其他事项
征集到的老照片、荣誉证书、奖牌经翻拍、扫描处理后归还提供者。若遇特殊情况需保留原件的,由组织方与提供者进行协商。对征集到的老照片、荣誉、题词及老物件等,组织方拥有使用权,展示使用时标明收藏者或拍摄者、制作者的姓名。
八、征集地址
都匀市供销社办公室位于都匀市剑江中路 79 号(原市公安局办公大楼五楼)。
来源:综合自山水黔南、桥城都匀
编辑 周欢/ 统筹 张仁东/ 签发 蒲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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