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 2023-03-03
网络互助平台关停,病人还能拿到互助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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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讯(记者 邓雯婷)刘某曾加入一个保险互助计划,但确诊重病后未得到平台赔付。更头疼的是,后来这个网络互助平台宣布关停,他还能拿到钱吗?3 月 3 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这起案件。

被查出肠癌,却拿不到互助金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2019 年 12 月,刘某加入某公司设立的网络保险互助计划,成为会员。互助计划章程约定:50-59 周岁如患有重度重症或者轻度重症的,最高可获得补助金 10 万元。2021 年 4 月,刘某被查出罹患肠癌,所患肠癌符合章程规定的重症范围。于是,刘某向平台申请互助,但某公司认为刘某在 2018 年曾诊断出肺结节,不符合加入条件,拒绝支付互助金。2021 年 9 月,某公司发布公告称:该互助产品于 2021 年 9 月 14 日 0 时正式关停。在此之前向平台发起互助申请,若符合互助条件,即仍然依据公约及互助计划章程的约定,划扣会员应分摊的金额分发给申请人。

刘某已花费医疗费共计 50 余万元,其中自费部分达 20 万元以上。双方就互助金问题协商无果,刘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某公司支付其 10 万元互助金。一审法院认为,某公司作为互助计划的设立者,单方终止计划,导致符合互助条件的会员无法通过约定的方式取得互助金,某公司应当承担按照原约定及关停公告上的承诺向会员给付互助金的义务。因此,法院支持了刘某的诉讼请求。

某公司不服,上诉至南京中院。

病情恶化急需钱治病,法官想出妙招

二审立案后不久,承办法官接到代理律师打来的电话,表示刘某病情恶化,情况不容乐观,急需继续治疗的费用,希望法院能够尽快处理。

考虑到刘某的身体状况,承办法官立即与某公司沟通,了解双方是否能尽快达成调解,好让刘某尽快取得款项以便做进一步治疗。但是公司认为,刘某在加入互助计划时,隐瞒了其存在肺结节的情形,不符合互助计划章程中明确规定的健康情况,坚持要求开庭审理。

承办法官考虑到开庭排期需要时间,如果法院判决后被告拒不履行,执行又需要数月的时间,刘某的病情耗不起。思来想去,承办法官决定一方面尽快安排庭审,另一方面继续做公司工作,分析案件事实,适用法律条款,并搜索相关案例,与公司充分沟通。在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下,该公司同意调解。法院通过线上调解,双方签订调解协议,公司及时将调解款支付给刘某。

法官:理应赔付

南京中院民二庭法官曹薇表示,本案的关键是认定刘某是否符合互助金赔付要求以及金额的确定。刘某虽然在入会前被诊断患有肺结节,其最终因肠癌提起互助金赔付。从医学角度来说,两种疾病之间并无因果关系,肠癌属于互助章程中约定的 " 重度重症 " 之 " 恶性肿瘤 " 范围,因此,他的申请符合赔付要求。

曹薇表示,关于赔付金数额,按照互助章程规定,经法院判决、仲裁机构裁决、法院或仲裁机构调解、平台内部民主决议的应当支付互助金的特殊案件,在相关文件生效后进行公示,公示期满进行分摊。本案中,由于案涉互助产品在 2021 年 9 月 14 日被关停,此时本案尚未立案,在进入审理后,案涉互助产品已经下架,互助金无法按照互助章程中约定进行分摊,一审法院结合刘某的实际病情及花费情况,按照互助章程中约定的赔付额上限进行赔付即 10 万元。虽然某公司称其仅提供互助产品平台,但法院认为其系产品运营负责人,并收取管理费,在产品下架后,理应由其进行赔付。二审中,因刘某健康状况恶化,请求尽快处理,法院在准确分析案件争议的基础上,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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