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月 5 日下午 2 时许,皋兰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皋兰县石洞镇建德家园 2 号楼配电箱旁有一只受伤的野生鸟类需要救助。
接到报警后,皋兰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民警立即联合石洞派出所民警前往现场查看,经初步观察,该野生动物左耳有伤,脖子有血迹,几次尝试无法飞行。在做好简单防护措施后,民警立即将其送往兰州野生动物园进行救治。经兰州野生动物园工作人员鉴定,该鸟类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长耳鸮。
警方提示:如遇到野生动物要及时与警方取得联系,私自饲养是违法行为,坚决禁止猎捕、杀害野生动物。同时也呼吁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保护野生动物的行动中来,共同营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环境。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伊晓明
特约记者 黄晓琴 文 / 图
一审丨编辑 王璇
二审丨值班主任 刘宇玮
三审丨值班总编 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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