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 " 俗称 " 美瞳 ",因其直接覆盖在角膜表面,与眼组织紧密接触,直接关乎人眼的安全,在我国也被作为第三类医疗器械进行管理。近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对部分 " 美瞳 " 经营企业开展了执法检查。
3 月 6 日,记者跟随执法人员来到了 " 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 " 经营企业,执法人员认真核实了企业的经营资质,进货渠道、购销存制度,并抽查了部分美瞳产品及其护理液是否合法合规、安全有效。
执法人员发现,在个别 " 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 " 经营企业,存在着随货同行单不规范的问题,执法人员当场责令企业进行整改。
延边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医疗器械监管处处长 刘建昌
选购美瞳时,应当从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经营企业,或经过网络销售备案的医疗器械网络店铺购买。对国产产品需确认已取得《医疗企业注册证》和《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对进口产品需确认已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还应当有中文说明书和标签。
据了解,目前延边州有 " 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 " 经营企业 70 家,延边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以日常监管为依托,以风险防控为导向,全面强化质量监管。
2022 年以来,延边州共检查眼镜店 76 家次,立案查处 1 家,责令整改 7 家,有效净化了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市场经营秩序。
来源:吉视守望都市
编辑:王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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