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钱睿 陈绯阳 记者 严君臣)" 我现在真地非常后悔,不应该做这种昧良心的事情。"3 月 15 日,在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被告人罗某流下了悔恨的泪水。为了谋取利益,罗某向豆芽生产者贩卖 " 保险粉 ",将豆芽洗成 " 白色 "。据了解,这起案件将择日宣判。
2019 年 5 月至 2021 年 1 月期间,罗某为了谋取非法利益,通过其经营的网店,以 " 能使豆芽黄根、黑根瞬间转白 " 为噱头,用文字形式传授使用方法,向多家豆芽生产者贩卖 " 保险粉 "。销售范围遍及江苏、河北、广西等多地,累计销售金额高达 20 余万元。
罗某贩卖的 " 保险粉 " 学名 " 连二亚硫酸钠 ",又称 " 低亚硫酸钠 " 或 " 次亚硫酸钠 ",会散发强烈刺鼻的味道,遇水释放二氧化硫气体,可用作印染中还原剂,具有清洗和漂白等作用,长期食用会对人体造成很大的危害。通州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并将择日进行宣判。
当天,通州法院还召开 "3 · 15" 打击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新闻发布会,通报该院 2018 年至 2022 年涉及食品药品方面的刑事案件审判情况。该院共审结此类刑事犯罪案件 58 件 106 人。其中,42 人被判处实刑,最重的刑期为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五十万元。58 起案件中有 48 件宣告禁止令,要求相关犯罪人员禁止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食品、药品的生产、销售活动,有效防止犯罪人员重操旧业。采用七人合议庭审理,提高裁判社会认可度,实现法律价值和社会价值的有机统一。通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努力为人民群众牢牢守住 " 入口安全 " 关,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健康权。
(编辑 王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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