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月 16 日,广东广州。女子找工作被 HR 告知公司有读书和跑步文化,了解得知跑步文化是每月至少累计晨跑 20 天,每次至少跑 3 公里,工作日需要在上班前完成。当事人称,就算是休息日,跑步打卡也要在上午 10 点 30 分前完成,意味着不能睡懒觉,便拒绝了面试。觉得这个规定很奇葩,很耽误休息时间,不能理解这种文化。

对此,网友们发表不同的看法。
有网友觉得:制定这么奇葩的规则,老板也得以身作则吧。

也有网友说:我觉得没毛病啊,每个公司都有公司文化。
来源:搜狐千里眼 网友评论 北晚在线
编辑:古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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