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范加庆 记者 严君臣)司法拍卖是保障权利人胜诉权益兑现的一种重要手段。但是在司法实践中,竞买人因为各种原因出现悔拍的情形屡见不鲜。3 月 20 日,南通市中院选择 5 件具有典型意义的悔拍案例进行公布,其中包括一起拍卖土地买受人悔拍,不予退还保证金 1468 万元的案例。
据了解,如东法院通过司法拍卖平台拍卖被执行人位于如东县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及地上建筑物等资产,买受人某科技有限公司以最高价 7554 万元竞得。后买受人未按拍卖公告要求在规定期限内缴纳尾款,经法院催缴后仍拒不缴纳。
法院据此认定买受人的行为构成悔拍,依法重新拍卖,并最终以人民币 7344 万元成交。法院依法不予退还某科技有限公司缴纳的保证金 1468 万元,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被执行人的债务。
法官提醒,竞买人参与大标的拍品竞拍时,应当认真了解司法拍卖规则和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否则随意悔拍将承担严重的法律后果。本案司法拍卖的保证金为 1468 万元,买受人将网拍视为儿戏,在竞拍成功后未按照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支付剩余价款,因此付出了千万元保证金的惨痛代价。
(编辑 蒋文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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