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在声明中强调,公司未与任何个人或机构就 " 培训机构退费 " 开展合作,也未授权任何主体使用 " 新东方 " 品牌、渠道及资源开展 " 培训机构退费 " 活动,本次 " 培训机构退费 " 线索中涉及的与新东方相同或相近的商标、名称、网址、 APP 、工作人员及相关群组等均为不法分子假冒或者仿冒,均与新东方无任何关联。
同时,新东方表示,不法分子冒用 " 新东方 " 名义开展 " 培训机构退费 " 诈骗活动,严重侵害了新东方及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公司要求不法行为人立即停止使用与公司相关(相同或相近)的商标名称、标识;立即关停、下架冒用公司名义开设的网站、APP、钉钉群、微信群、QQ 群等。对于冒用新东方名义开展违法宣传并侵占他人财产的行为,新东方保留对相关责任人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最后,新东方在声明中提醒社会公众和客户提高警惕,注意保护个人信息,通过正规渠道与新东方工作人员取得联系,谨防各类冒用新东方及新东方工作人员名义开展的非法诈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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