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邓雯婷)在协商离婚期间,丈夫多次对妻子进行殴打、威胁、恐吓,妻子该怎么办?3 月 22 日,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发出 2023 年首份 " 人身安全保护令 ",24 小时内完成立案审查并发出裁定,有效落实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及时防范社会现实危险,切实保障妇女人身和人格权益。
△ 承办法官向陈某某送达人身安全保护令 法院供图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吉女士与陈某某在协商离婚期间,陈某某多次对吉女士实施家庭暴力,进行殴打、威胁、恐吓,几次前往吉女士住所骚扰和纠缠。同时,他还在电话、微信中辱骂、威胁、恐吓吉女士,种种行为严重影响了吉女士的正常生活。吉女士多次报警,但陈某某对民警的警告仍不予理睬。为此,吉女士向溧水法院提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
溧水法院在 3 月 21 日进行立案审查,经审查后认为,吉女士符合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法院作出以下民事裁定:禁止被申请人陈某某对申请人吉某某实施殴打、威胁、恐吓等行为在内的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陈某某跟踪、骚扰、接触申请人吉某某及其近亲属。3 月 22 日,在 " 紫荆花 " 家庭教育辅导工作室内,承办法官韩爽向陈某某送达人身安全保护令,现场对陈某某释法明理,并向其详细阐述了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律责任,告知其双方应该进一步加强沟通与交流,冷静处理家庭矛盾。
据悉,为保证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切实履行,溧水法院还将人身安全保护令送达至当事人所在派出所、社区,联合各相关单位协助执行,合力监督和制止家庭暴力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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