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 扮靓桥城 " 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的公告
为扎实推进 " 文明在行动 · 满意在都匀 " 城市文明交通环境大整治行动,落实 " 扮靓桥城 " 相关工作措施,解决路口交通秩序混乱、无牌无证车辆乱行等突出交通乱象,持续提升群众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营造良好的交通秩序环境,决定自即日起,在都匀市道路范围内开展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行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实现 " 群众文明交通意识明显提升,良好道路交通环境初步形成,群众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 " 的目标。
二、整治范围:
都匀市全市范围内通车道路,包含人行道、非机动车道。
三、整治重点:
(一)乱闯乱行:
1、机动车、非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通行、逆向行驶、随意变更车道、违规载人载物的;
2、驾驶摩托车不规范佩戴安全头盔,不靠道路右侧行驶,违反规定超员骑乘,竞速飙车的。
(二)乱停乱放:
1、机动车辆违反规定停放,或者在路内停车泊位逆向停放,或占用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盲道、消防通道停放车辆的;
2、摩托车、非机动车(包含电动车、自行车等)不在规定区域停放或者停放不规范的;
3、出租车、网约车乱停乱放、占道拉客的。
(三)不礼让行人:
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未停车让行的。
(四)行人违反通行规定:
行人横穿马路、在机动车道行走、翻越道路隔离设施的。
( 五 ) 无牌无证:
1、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
2、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电动自行车未携带行驶证和未悬挂号的。
四、法律责任:
(一)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违法行为,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法律、法规一律给予上限处罚;对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影响市容市貌、道路通行的一律进行拖移处罚;对管理松散,主体责任不落实的单位,一律落实抄告制度,一律实现公开曝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阻碍执法部门依法执行职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举报方式:
广大人民群众可以通过都匀公安交警微信平台举报发现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请广大交通参与者积极参与、支持和配合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服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管理,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摒弃不文明交通陋习,依法文明参与交通,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都匀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2023 年 4 月 4 日
来源 爱上黔南
编辑 王欣 / 编审 李枫 / 签发 蒲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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