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兰州新区管理部获悉,4 月 10 日起,将对住房公积金贷款存贷比(缴存余额系数)进行调整,由原来的 18 倍提高至 24 倍,缴存时间系数也相应予以调整。调整后,兰州新区贷款职工特别是新市民、新青年的实际贷款额度将明显提高。
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兰州新区管理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可贷额度实行存贷挂钩机制,即 " 可贷额度 = 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 1 万元按 1 万元计)× 缴存余额系数 × 缴存时间系数 "。调整后,缴存时间在 6 至 24 个月的,实际可贷额度平均提高 15 万元。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张建平
一审丨编辑 石雨涵
二审丨值班主任 刘宇玮
三审丨总值班 汪世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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