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 2023-04-10
常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4月10日起调整
index_new5.html
../../../zaker_core/zaker_tpl_static/wap/tpl_caijing1.html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支持积极生育政策和人才政策的要求,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在住房保障方面的作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支持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多孩家庭贷款额度、人才贷款政策支持范围进行调整,该支持政策定于 2023 年 4 月 10 日起施行。

提高多孩家庭贷款额度。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且遵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借款人均无购房类住房公积金使用记录,贷款额度在可贷额度的基础上分别增加 20 万元、30 万元。

扩大人才贷款政策支持范围。我市引进的博士研究生,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借款申请人均无购房类住房公积金使用记录的,最高贷款额度为 120 万元。

我市引进的 35 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借款申请人均无购房类住房公积金使用记录的,最高贷款额度为 70 万元,其他共同借款申请人若有符合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为 100 万元。

《通知》中规定的多孩家庭贷款政策与人才贷款政策不得同时享受,且不得与我市其他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同时享受。

政策解读

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的《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支持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于 2023 年 4 月 10 日起实行,现将通知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通知》出台背景及原因是什么?

2016 年 1 月起,国家放开二孩生育政策,2021 年 6 月起,国家又放开三孩生育政策。2022 年 7 月 25 日 , 国家卫健委、住建部等多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国卫人口发〔2022〕26 号),指出对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多子女家庭,有条件的城市可给予适当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等相关支持政策。

目前,享受我市青年人才生活居住双资助购房资助条件的博士和硕士,未有购房类住房公积金使用记录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分别为 120 万元、100 万元,此项政策未包括非企业引进的或 2021 年之前引进的人才。根据我市《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将非企业引进的人才和 2021 年之前引进的人才纳入优惠政策覆盖面。

二、《通知》中规定的享受多孩家庭贷款政策的申请条件有哪些?

借款人申请享受多孩家庭贷款政策除应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规定外,还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遵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多孩,即 2016 年 1 月 1 日之后生育二孩,2021 年 6 月 1 日之后生育三孩。

2. 借款申请人均无购房类住房公积金使用记录。

三、申请享受多孩家庭贷款政策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借款人申请享受多孩家庭贷款政策需提供以下材料:

1. 能够证明按国家政策生育多孩的户口簿或出生医学证明等亲子关系证明材料。

2. 涉及离异或再婚的,还应提供《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材料等能够证明子女抚养权的材料。

3. 我市现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规定提供的材料。

四、享受多孩家庭贷款政策的额度如何计算?

二孩家庭、三孩家庭在可贷额度基础上分别增加 20 万元、30 万元,不受我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的单人 60 万元、二人及以上 90 万元的贷款最高限额的限制。

五、《通知》中规定的享受人才贷款政策的申请条件有哪些?

借款人申请享受人才贷款政策除应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规定外,还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取得对应学历的学位证书。

2. 博士在申请贷款时,需在常州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并至少缴存 1 个月。35 周岁以下硕士在申请贷款时需在常州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且往前推算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6 个月。

3. 借款申请人均无购房类住房公积金使用记录。

六、申请享受人才贷款政策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借款人申请享受人才贷款政策需提供以下材料:

1. 博士或 35 周岁以下硕士提供学历对应的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学习取得硕士或博士学历学位证书的,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代替学位证书。

2. 我市现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规定提供的材料。

七、35 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的年龄以什么时间为准?

硕士研究生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年龄不得超过 35 周岁的。

八、享受人才贷款政策的额度如何计算?

我市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最高贷款额度为 120 万元。我市引进的 35 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最高贷款额度为 70 万元,其他共同借款申请人若有符合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为 100 万元。以上两类人才的贷款额度不受缴存余额倍数限制。

九、购房类住房公积金使用记录包含哪些?

购房类住房公积金使用记录主要包括以下业务类型:

1. 提取记录,包括购买自住住房、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大修自住住房、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偿还贷款等类型的提取。

2. 贷款记录,包括各种类型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公转商补息贷款)。

来源: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相关标签

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 房地产市场 住建部 硕士
相关文章
评论
没有更多评论了
取消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

12 我来说两句…
打开 ZAKER 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