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日报社 · 最泰安讯 近日,山东省档案局、山东省档案馆发布了《关于 2022 年度全省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评价结果的通报》,泰山区人民检察院被授予 "2022 年度山东省档案工作业务建设示范单位 " 荣誉称号。
近年来,泰山区人民检察院在档案管理工作中,不断强化档案管理意识、积极谋划部署,加强领导,适时调整档案工作领导小组,强化档案工作领导力,加大投入,及时增设档案管理硬件设备,强化档案工作保障力,加强管理,时刻保持归档整理规范科学,强化档案管理现代化。
泰山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在今后工作中,将以获得 "2022 年度山东省档案工作业务建设示范单位 " 为契机,在做好日常档案整理的同时,进一步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提升档案整理条件,配合市院完成档案管理系统研发,充分发挥档案应有的价值服务功能,推动档案管理工作再上新水平。
【泰安日报社 · 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毛洁 通讯员 李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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