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AKER黔南 2023-04-12
男子拒付91岁母亲赡养费 法官人性化“执行”暖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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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但在瓮安县,当地一男子因不赡养 91 岁高龄的母亲被诉至法院。近日,当地法院执行完毕了这起因赡养费引起的纠纷案。

张某是一位 91 岁高龄的老人,患有脑梗等老年疾病,丧失劳动能力,生活艰难,一直跟随其次子李某乙生活,其长子李某甲未尽赡养义务,老人遂一纸诉状将长子李某甲诉至瓮安县人民法院。经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李某甲从 2022 年 7 月起每月支付老人 1000 元赡养费。

判决生效后,李某甲却未按期履行支付赡养费,张某无奈之下于 2023 年 3 月向法院申请执行。瓮安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在执行张某与李某甲赡养费纠纷时,考虑到双方的现实情况,为彻底解决张某赡养费的问题,执行干警第一时间联系李某甲并驱车将其送到家中看望母亲。

在李某乙家中,执行干警对李某甲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释明法律,并严肃告知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若不履行或逃避执行,轻则司法拘留,重则锒铛入狱。执行干警情、理、法并用,李某甲当场主动履行了差欠的赡养费,并表示以后一定按月及时支付,不需要法院执行,今后也会尽赡养义务,孝敬母亲。

赵婧 焦淑慧

编辑 段筠 /编审 李枫 /签发 蒲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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