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定县市场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城区路侧停车收费的通告
全县广大市民、驾驶员朋友们:
为进一步加强城区交通秩序管理,改善城区停车及出行环境,引导机动车文明停放,规范停车秩序,合理使用公共停车泊位资源,保障城区道路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法规和《贵定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制定县城占道停车收费试行标准的通知》精神,由我司负责我县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收费时间
2023 年 4 月 17 日起执行
二、收费场所
贵定县城区内以市政公共道路为载体的路内停车泊位。
三、收费标准
收费时段:第一时段(8:00 — 22:00)、第二时段(22:00 —次日 8:00)
收费标准:临时停车 15 分钟内不收取停车费,超过 15 分钟的按以下标准收取停车费。
小型车辆(9 座及以下客车、小型货车):
第一时段(8:00 — 22:00):第一小时 2 元 / 小时,不足 1 小时按 1 小时收费,每增加 1 小时收费 1 元,在第一时段内连续计费最高封顶 12 元 / 车。
第二时段(22:00 —次日 8:00):每次收取 5 元。
四、优惠减免范围
对以下车辆免收临时停车服务费:对执行任务的军车、制式警车、消防车、抢险救灾车;执行紧急服务的救护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和殡葬车。
五、特别提示
机动车驾驶员应听从收费管理人员指挥调度,根据划定区域及车位按照规定方向依次停放车辆,严禁乱停乱放;对违规停放车辆行为,将交由公安交警及其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对于拒不接受收费管理人员现场劝导和管理、拒不缴纳停车费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公共监督电话:0854-5225152 价格举报电话:12315
特此通告
来源 贵定县市场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编辑 周欢/ 编审 李枫/ 签发 蒲谋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