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 2023-04-20
国家工作人员受贿115万,法院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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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讯(记者 李子璇 通讯员 吉荣 孔冬冬)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所送现金及金条、购物卡,共计价值人民币 115 万余元 ,4 月 20 日上午,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这起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2011 年至 2022 年,郭某在担任淮安工业园区某中心办事员、副主任,清江浦区某中心副主任、主任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项目入驻、土地价格、税收政策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先后非法收受他人所送现金及金条、购物卡,共计价值人民币 115 万余元,被告人郭某实得 64 万余元。郭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现场,郭某表示认罪认罚、真心悔过。

法院经审理认为,郭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郭某部分行为系与他人共同实施故意犯罪,系共同犯罪。郭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系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其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其退出全部违法所得,酌情从轻处理。

最终,郭某因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五万元;扣押在案的违法所得予以没收,由办案机关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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