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日报融媒体记者 王静
记者从石家庄市医保中心获悉,为继续深化 " 互联网 + 政务服务 " 改革,大力推动医疗费手工零星报销 " 网上办 "" 掌上办 ",进一步提升医保经办服务能力,开展职工门诊医疗费手工报销网上办理试运行工作。
石家庄市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员,在参保状态正常情况下,因异地安置、常驻异地工作、长期异地居住等情况在异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未实施直接结算而产生的门诊现金医疗费(主要包括:普通门诊、门诊慢性病、门诊特殊疾病),可按照相关流程进行门诊医疗费手工报销网上办理。
办理流程
个人申报:
1. 患者本人或代办人登录微信小程序 " 河北智慧医保 ",在 " 零星报销申报 " 页面按照提示进行门诊现金医疗费报销网上申报。
2. 申报提交完成后,联系单位医保负责人,告知其网上申报完成。申报人经查询申报状态为 " 单位审核通过 " 后,将网上申报资料邮寄至单位。
单位审核确认:
1. 参保单位医保负责人在 " 河北医保公共服务平台 " 中登录 " 单位网厅 ",对申报人所提交的报销资料进行审核确认。
2. 及时将确认的网上申报资料送至经办审核部门。
各经办部门接收到单位报送的报销资料后,结合网报上传资料进行门诊医疗费的报销。
温馨提示:
1. 使用网上申报时,参保人需要先与单位进行联系,确认单位网厅和非灵活就业单位医保银行账号能正常办理业务等情况。试运行期间,参保单位职工报销金额只能拨付给单位,灵活就业人员拨付给个人。
2. 申报人拍摄照片时要保证光线充足,将资料平铺在桌案上,手机在所拍资料的垂直正上方,聚焦清晰后逐张进行拍摄。
3. 申报人每次上传报销票据及明细不超过 5 张,发生费用后可随时上传。
4. 申报人上传资料时,注意费用明细栏上传的明细总额要与所报药费金额相同,如某张发票没有单独的明细,请将发票照片再次传至明细栏内。
5. 申报人填写发票号码时,如果为电子发票,需填写 " 票据号码 ";财政及税务的纸质发票,需填写发票本身自带的号码。
6. 参保单位审核网报资料时,重点审核(1)发票是否是参保人本人的;(2)发票是否是异地已经结算的票据;(3)发票总金额是否与上传金额一致等。如果发现错误,请在单位网厅操作审核不通过,然后及时联系申报人进行修改重新申报。
7. 开通职工门诊费用网上申报试运行的同时,支持参保人员按原程序线下办理报销业务。
在试运行期间可能出现上传资料不全、上传资料照片不清晰、照片拍摄角度不正确等原因,需要重新拍摄上传。
网上申报操作指南
一、零星报销申请
(一)门诊费用报销材料
1. 医院收费票据。
2. 费用明细。
3. 门诊处方底方及相关检查化验报告单。
4. 有效身份证件。
5. 委托他人代办的需要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二)申报操作步骤
第一步:登录 " 河北智慧医保 " 小程序,在首页 " 业务办理 " 中选择 " 零星报销申报 ",进入零星报销申报页面。
第二步:进入 " 零星报销申报 " 页面,根据实际就医情况选择 " 门诊费用报销 "。
注意:普通门诊发生的现金费用,可进入 " 门诊费用报销 " 模块,医疗类别选择 " 普通门诊 ";门诊慢性病或门诊特殊病发生的现金费用,可进入 " 门诊费用报销 " 模块,医疗类别选择 " 门诊慢特病 " 模块进行申报。
第三步:选择申报人。可为本人申报或帮助他人申报。
选择 " 帮助他人申报 ",录入代办人地址、与申报人关系、上传证件照片后,点击 " 下一步 ",通过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验证身份后,点击 " 下一步 ";为本人申报的,可选择本人申报,点击 " 确定 "。
第四步:确认患者信息。请参保人仔细核对申报人员基本信息及银行账号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 " 下一步 "。
第五步:填写申报信息。在申报信息页面,依次录入就诊开始日期、结束日期、就诊医疗机构、医疗类别等就医基本信息及发票号码,如参保人就医的医院支持医保直接结算,还需填写自费就医情况说明,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 " 下一步 "。
第六步:上传材料信息。根据页面提示依次上传申报材料照片,请确保照片清晰完整,上传完成后,点击 " 下一步 "。
第七步:提交申报信息。请认真核对申报信息和申报材料,核对无误后,点击 " 提交申报 ",申报完成。
二、业务办理进度查询
参保人可通过两种方式查询业务办理进度。
方式一:在 " 河北智慧医保 " 小程序首页,点击 " 我办理的业务 " 进入页面,可查看业务办理进度。
方式二:在 " 河北智慧医保 " 小程序首页,点击 " 零星报销申报 " 进入页面,在 " 已提交信息 " 模块查看业务办理进度。
三、网上零星报销单位审核
业务场景:参保人通过 " 河北智慧医保小程序 " 进行 " 零星报销申报 " 后,参保单位在 " 河北医保公共服务平台 " 中登录 " 单位网厅 " 为参保人进行申报审核。
(一)操作步骤
参保单位登录 " 单位网厅 ",登录经办人账号。点击【网上经办 -> 零星报销网上审核】,进入网上零星报销网上审核页面;选填 " 查询条件 ",点击【查询】按钮,查看待审核信息。点击 " 审核 ",查看待审核信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 通过 " 或者 " 不通过 ",点击【确定】按钮,完成单位审核。
(二)查看已审核信息
点击【网上经办 -> 零星报销网上审核】,选填 " 查询条件 ",点击 " 审核通过信息 " 或者 " 未通过审核信息 ",点击 " 查看 ",可查看已审核详细信息。
(三)注意事项
1. 请单位及时审核参保人提交的申报材料。
2. 仔细核对参保人提交的佐证材料,发票等是否清晰。
3. 审核不通过时及时告知参保人修改申报材料重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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