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日报融媒体记者 戴丽丽
近日,市法院少年审判庭在审理一起抚养纠纷案件中,针对父母离婚后不正确履行教育监护职责的情况,分别向未成年人的父母发出了《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其依法履行监护权和探望权,关注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成长。
该案审理过程中,法官发现未成年当事人的父母离异后,取得监护权的父亲不仅怠于履行监护职责,还出于私心屡次以孩子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母亲也出于种种原因,几乎不探望孩子,导致孩子长期缺乏来自父母的关爱和监护。为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办案法官分别以督促正确履行监护职责和积极行使探望权为主要内容向该案未成年人的父母分别发出了《家庭教育指导令》,通过释法明理的方式,引导未成年人父母重视家庭教育,切实依法履行父母的教育关爱职责,为孩子健康成长提供应有的物质保障和精神关爱。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以来,家庭教育由传统意义的 " 家事 " 上升为新时代 " 国事 "。为贯彻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推动落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优化未成年人家庭成长环境,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市法院不断创新思想理念,拓展审判职能,指导并督促全市法院广泛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编辑:力洪
责编:杨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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