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月 24 日,一则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越秀供电局关于广州起义烈士陵园的欠费停电通知在网上流传。该通知称," 贵户(用电地址:中山二路 90)为商业用电客户。截止至 2023 年 04 月 24 日,该址 202208-202303 期电费仍未缴纳,合计欠费 39200.49 元(未含违约金)。我局将于 2023 年 04 月 28 日对贵户进行欠费停电。" 落款单位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越秀供电局营销部。
↑ 欠费停电通知
4 月 25 日上午,广州起义烈士陵园办公室负责人告诉红星新闻,供电局欠费通知写明了是 " 商业用电 ",广州起义烈士陵园作为公益性的事业单位,有正常的经费来源,此次欠费通知和陵园没有关系," 不是我们烈士陵园欠费,是曾经租过我们陵园场地的一个物业新丰年酒楼欠费。"
据公开信息,广州起义烈士陵园成立于 2004 年,宗旨和业务范围是负责烈士纪念设施与文物的保护与管理,负责广州起义史料的收集、整理和研究,提供游览相关配套服务等,免费对市民开放。该事业单位位于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二路 92 号,经费来源为财政补助一类。
↑ 广州起义烈士陵园 图据广州市越秀区政府网站
广州起义烈士陵园办公室负责人介绍,对于承租物业新丰年酒楼,陵园方已经采取了相关法律手段。广州起义烈士陵园将正常开放运营,不会受到影响。
地图显示,新丰年酒楼与广州起义烈士陵园均在越秀区中山二路,酒楼位于陵园东 1 门旁边。25 日,红星新闻记者发现新丰年酒楼对外订座联系方式已显示是空号,点餐平台最新的一条评论停留在 2 个月前。
据了解,此前广州起义烈士陵园和承租物业新丰年酒楼所属公司曾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0)粤 01 民终 23429 号)显示,广州起义烈士陵园与新丰年酒楼所属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8 日签订了《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广州产权交易所发布《中山二路 92 号自编之四出租项目网络竞价规则》(交易编号 GZIEO116GD1004540),其中载明:出租标的中山二路 92 号自编之四,建筑面积 706 平方米(其中二层约 238.17 平方米),用途为商业。根据《广州市公园条例》精神,该标的仅限经营为公园游客、市民服务的大众化餐厅,不得产生噪音、污染等影响环境的行为。
↑ 图据广州越秀供电局
25 日中午,红星新闻记者从广州越秀供电局获悉,中山二路 90 用户地址总欠费总额 39200.49 元,应收违约金 20680.71 元,共计 59881.2 元。供电局工作人员介绍,供电局在核查电费时只会核对用户地址和核对电表数据,具体谁接入了电表、谁在使用,供电局无法了解,只有用电单位了解。
来源:红星新闻
编辑:古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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