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日 26 日,兰州公安交警实名曝光 32 名醉驾人员,并对这 32 名醉酒驾驶机动车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同时兰州交警发布三起醉驾典型案例。
案例一:2023 年 4 月 25 日 0 时 36 分,七里河大队执勤人员在西津东路例行检查时,发现甘 AJ9Q** 号小型轿车驾驶人马某有酒驾嫌疑,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 114mg/100ml,马某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案例二:2023 年 4 月 24 日 10 时,柳沟河大队执勤人员在原兰州东收费站例行检查时,发现豫 A03Y** 号小型轿车驾驶人田某有酒驾嫌疑,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 100mg/100ml,田某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案例三:2023 年 4 月 24 日 23 时 32 分,龚家湾大队执勤人员在武威路与建西路十字例行检查时,发现甘 AVG9** 号小型轿车驾驶人胡某有酒驾嫌疑,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 99mg/100ml,胡某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首席记者 葛强 文 / 图
一审丨编辑 安周霜
二审丨值班主任 刘宇玮
三审丨总值班 汪世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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