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月 27 日,兰州新区市场监管局发布 " 五一 " 期间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以进一步稳定市场价格,维护良好价格秩序,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消费环境。
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及商品零售经营者要依法经营,做好明码标价工作,自觉维护节日期间商品价格基本稳定,确保粮油肉蛋菜等农副产品和群众生活必需品在节日期间商品不断档、市场供应充足。促销活动中不得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方式误导消费者,不得趁节日期间串通涨价、囤积居奇、哄抬物价。
药店、医疗机构、网络平台等单位,要自觉承担稳定价格社会责任,做好明码标价和价格解释工作,严禁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
宾馆酒店、餐饮、物业服务、娱乐、洗车、美容美发等服务经营者,要自觉维护价格稳定,履行价格承诺,不得随意涨价,严禁价格欺诈。价格如有变化的,必须提前公示告知消费者,严禁事后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供水供电供气、景区、交通、出租行业经营者,要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指导价,按照规定标准和服务内容收费。
商品房销售经营者,要严格落实《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规范价格宣传用语,依法依规销售商品房。
酒水商品经营者,要落实明码标价规定,严禁哄抬价格。
新区市场监管部门要求各行业协会和其他单位要诚信经营,不得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操纵市场价格。各经营主体不得以低价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以高价进行结算。同时,市场监管部门将实时监测市场价格动态,加大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力度,对群众关注度高、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加大巡查检查频次,对屡教不改、连续 " 踩红线 " 的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公开曝光。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张建平
一审丨编辑 徐英杰
二审丨值班主任 郭俊宇
三审丨值班总编 汪文学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