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黔教民办发〔2019〕80 号》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举办者提交申请,经盘州市教育局组织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和现场评估,同意以下 21 所民办教育机构申请变更、注销的事宜,现将变更、注销事项公告如下:
一、园长变更
二、法定代表人、举办者变更
三、办学地址变更
四、名称变更
五、注销
公告时间:自 2023 年 5 月 8 日至 2023 年 5 月 12 日止,5 个法定工作日。如对上述公告内容有异议,可向盘州市教育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盘州市教育局将予以严格保密)。
联系电话:0858-3637307 。
盘州市教育局
2023 年 5 月 8 日
来源 盘州市教育局
编辑 周欢 / 编审 李枫 / 签发 蒲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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