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摸清清镇辖区 " 群租房 " 底数,加强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出租房屋的安全隐患治理,加大对 " 群租 " 等突出问题的综合整治力度,着力消除各类因 " 群租 " 而引发的安全、治安、消防、环境、卫生等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创建更加平安和谐的生活环境,现公开向清镇辖区广大群众征集群租房线索,我市承诺,将对反馈线索人员信息严格保密。
一、" 群租房 " 范围
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纳入 " 群租房 " 范围:
(一)未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出租住房或者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改建的房间出租供人居住的;
(二)将原始设计为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等非居住空间出租供人员居住;
(三)出租房间的人均居住面积低于 5 平方米;
(四)每个出租房间的居住人数超过 2 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除外)的;
(五)除上述情形外,有其他违反消防、电力、水务、治安、燃气、环境、卫生等有关法律法规造成安全隐患的。
二、举报监督方式
广大市民群众应当积极支持,提供线索,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 " 群租房 " 安全隐患整治范围内的违法违规行为,可通过市民服务热线 12345 进行举报,也可通过清镇市群租房治理专班或各乡(镇、街道)" 群租房治理 " 举报热线进行举报。
清镇市群租房治理专班举报热线:0851 — 82514960
清镇市群租房治理专班
2023 年 5 月 9 日
编辑 王欣 / 编审 李枫 / 签发 蒲谋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