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城区违停车辆专项整治的通告
为深入推进我县和美城乡 " 四大行动 " 建设工作,进一步规范城区停车秩序,提升城市品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从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从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决定 2023 年 5 月 9 日起联合开展城区车辆(含非机动车,下同)违停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3 年 5 月 9 日至 12 月 31 日
二、整治范围
城区各主、次干道、人行道、背街小巷、公园广场、农贸市场、开放式居民小区、封闭式居民小区路口等。
三、整治内容
( 一 ) 车辆未按规定在主、次干道、人行道、背街小巷公园广场、农贸市场、开放式居民小区停车泊位内有序规范停放的; ( 二 ) 车辆未按规定的停车方位、停车方式依次停放; ( 三 ) 长期占用公共道路停车泊位的行为 ( " 僵尸车 " ) : ( 四 ) 占用农贸市场、医院、商场、公园广场、住宅小区出入口以及消防通道等其他疏散通道、安全出入口,影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 五 ) 占用人行道或其他公共区域从事车辆销售、维修、清洗以及其他占道行为; ( 六 ) 其他不按规定临时停放车辆的。
凡违反本通告规定,在禁止停放车辆的道路、人行道、停车位以外区域停放车辆的,由从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从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拖离,并依法予以处罚。请广大市民朋友予以理解、支持和配合,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做到文明规范停车。
从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从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 年 5 月 8 日
黎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永从镇人民政府关于永从镇镇区街道机动车违停整治的公告
为减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缓解黎平县永从镇集镇街道车辆乱停乱放造成的交通拥堵,营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永从镇镇区机动车辆违停行为进行集中整治。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严管路段:仁让街、北划街、中和街、福江街等路段。
二、每天上午 8 时至夜间 22 时为禁止停车时段,镇区街道两侧禁止任何车辆停放(出勤的警务车辆、急救车辆等特殊车辆除外)。每天晚上 22 时至第二天早上 8 时为停车时段,街道两侧可以停放车辆,但车身不得超出或骑压红色标线,严禁并排、逆向停放。
三、严禁在镇政府、永从卫生院、永从九年一贯制学校等机关单位正门口、消防通道和盲道停放车辆。
四、对违反停放规定的车辆,由公安交警(含派出所)部门现场拍照(车内有人临时停车的,接通知后不立即驶离现场的),固定证据录入公安交通违法管理系统进行处罚。
请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停车管理规定。凡违反上述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予以处罚。
本通告自 2023 年 5 月 18 日起施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道路交通变化情况适时对严格管理路段进行调整并公告。
特此公告!
永从镇人民政府
黎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 年 5 月 10 日
附件:
公告原件如下:
来源 从江交警、黎平交警
编辑 周欢 / 编审 李枫 / 签发 蒲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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