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红古区道安办联合红古交警大队、红古区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组成检查组,对全区电动三、四轮车的销售企业进行了质量安全专项检查。
检查组主要检查了各销售网点电动车是否获得国家 3C 认证标志,坚决杜绝不合格的电动车产品和非法生产、改装车流向社会。要求修配企业,严禁私自改装和拆解电动车原厂配件,私自拆解限速器,私自更换大功率蓄电池等关键组件的行为。要求经营者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不得销售无强制性产品认证、不符合国家标准、假冒伪劣和无厂名厂址的电动车及配件,切勿将手续不齐全、存有安全隐患的车辆投放市场。要求电动车经销商加强对购买电动车辆群众的宣传工作,提醒群众在购买电动车辆后及时办理上户手续,在驾乘电动车时应当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提高交通安全出行意识。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首席记者 葛强 文 / 图
一审丨编辑 王璇
二审丨值班主任 刘宇玮
三审丨总值班 汪世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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