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月 19 日,习水法院经检察院申请,依法向被申请人贵州某酒业公司发出环境保护禁止令,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违法排污行为。这是自《贵州省赤水河流域酱香型白酒生产环境保护条例》实施以来,贵州省发出的首份赤水河流域酱香型白酒生产环境保护禁止令,是习水法院护航白酒首位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司法举措。
来源 酱香仁怀
编辑 黄聪/ 编审 邓文盈 / 签发 蒲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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