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 2023-05-26
全国首例!伏季休渔期使用“延绳钓”非法捕捞8千余斤,9人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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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月 25 日上午,由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全国首例 " 延绳钓入刑 " 案,在连云港市连云区连岛村民广场公开开庭审理,合议庭当庭宣判,判处游某、谭某等 9 名被告人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至有期徒刑十个月不等的刑罚,并连带承担海洋生态环境修复费用 41.7534 万元。

△庭审现场

禁渔期内非法捕捞 8000 余斤

近年来,连云港海域尤其是规模巨大的紫菜养殖场附近海域鲈鱼聚集,个体较大,吸引了全国大量钓友前来,同时也吸引来了大量外省渔民。部分外地渔民使用一种当地从未见过的工具:一排排圆形筐子浮在海面上,每个筐子上绑着数十上百的鱼线鱼钩,在禁渔期每天可以收获几百甚至上千斤的海鲈鱼。

△作案工具

外地渔民使用的钓具名为 " 延绳钓 ",全称定置延绳真饵单钩钓,俗称 " 筐钩钓 ",是福建等沿海地区渔民使用的一种具有一定历史传承的渔业生产方式。2021 年 5 月初至 6 月底海洋伏季休渔期间,连云港本地人谭某伙同福建的游某等 9 人在连云港市连云区附近海域驾驶两艘快艇使用 " 延绳钓 " 方式,出海捕捞 24 次,捕捞渔获物 8000 余斤,销赃金额 26.5 万余元。经鉴定,涉案渔具归于生产性渔具。

经评估,游某、谭某等 9 人非法捕捞行为造成的海洋渔业资源损失等生态修复费用合计 41.7534 万元。经钓友举报,谭某等 9 人落网。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规定,我国对捕捞实施许可证制度,连云港海域这批延绳钓人员使用的快艇没有渔业检验证书、没有船舶登记证书、更没有捕捞许可证,在禁渔期间大规模使用延绳钓作业,违背了国家休渔政策,违反水资源非法捕捞行为,情节严重,理应入刑。" 连云区人民检察院专职委员郁洪鹏说。

在该案庭审中,为有效查明案涉非法捕捞行为对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及科学评估损害修复方案,法院通知专家证人伏光辉出庭就渔业资源损害修复报告作出的科学性、合理性接受双方质询。

名钓实捕,全国首例 " 延绳钓入刑 " 案宣判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游某、潭某等 9 人因违反海洋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期使用 " 延绳钓 " 捕捞方式在连云港市连岛附近海域非法捕捞水产品价值十万元以上,情节严重,均已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当庭判决被告人游某、谭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和八个月并追缴违法所得,对其余 7 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至拘役四个月不等刑期,同时适用缓刑;民事公益诉讼部分判决九名被告连带赔偿海洋生态环境修复费用 41.7534 万元。这也是全国首例 " 延绳钓入刑 " 案。

近年来,犯罪分子以盈利为目的 " 名钓实捕 ",在海洋伏季休渔期间成规模、有组织攫取海洋资源。本案中的 9 名非法捕捞者在禁渔期驾驶快艇采用 " 延绳钓 " 方式大规模、持续性的捕捞水产品,捕捞地点位于连岛连云港紫菜养殖场附近海域,为海鲈鱼水产品聚集区,捕捞时段发生在江苏省主要经济鱼类集中繁殖期,有针对性捕捞导致海鲈鱼水产资源的减少,短短一个月捕捞数量达 8000 余斤,破坏了海洋渔业资源和生态平衡,违背了国家海洋伏季休渔制度。

为进一步发挥以案释法作用,提升群众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的意识,该案采用巡回审理,在渔民生活聚集地连岛展开就地宣判,对于加强海洋渔业资源保护,引导渔民科学捕捞,规范渔业生产作业具有很好的教育意义。

据了解,根据相关要求,该案合议庭由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选派至灌南法院参与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员额法官王鸿与灌南法院两名员额法官以及四名陪审员等 7 人组成,合议庭共同开展案件审理工作,管辖法院与非管辖法院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跨域协作职责,为建设美丽港城提供更加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通讯员 卜一欣 殷开军 孙荪 现代快报 + 记者 王晓宇

(通讯员供图 编辑 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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