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月 26 日下午五点左右,湖南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首市一名 4 岁男童从 26 楼家中阳台跳下受伤。该男童的邻居称,他模仿动画片情节,把雨伞当成降落伞向下跳。27 日下午,新京报记者从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医院获悉,男童多处骨折,已完成手术,目前在重症监护室中。律师表示,男童监护人和动画片制作方都需承担责任。
男童的邻居称,男童家阳台上没装防盗网,他跳楼过程中碰到了楼旁的树木,最后躺在楼下的绿化带中," 这孩子平常挺乖的,没有爬窗户的习惯。"
▲跳楼男童被救护人员送上救护车。 受访者供图
新京报记者查询发现,此前也发生过类似的儿童模仿动画片情节跳楼事件。2016 年 5 月,在河北丰润,一名 8 岁女童把雨伞当成降落伞跳楼,当场死亡;2017 年 3 月,新疆乌鲁木齐一名 5 岁女孩模仿动画片中的情节,背起书包、撑着雨伞从 11 楼跳下,落到 4 楼平台摔成重伤;2021 年 1 月,成都一名 8 岁女童和她 6 岁的朋友在家中玩耍时,模仿动画片《熊出没》情节,将跳绳系在水管上,然后拉住跳绳在楼的外墙上攀岩,结果女童坠楼身亡,女童父母认为《熊出没》存在错误引导,女童朋友有推搡动作,都应为女儿死亡承担责任,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最终认定,《熊出没》动画片存在危险情节,并误导未成年人模仿片中情节,导致坠楼发生,其制作公司对女童的死亡负有责任,女童和女童朋友的监护人监护职责缺失,也应承担责任,根据责任比例,女童父母承担 80% 的责任,女童朋友监护人及动画片制作公司各承担 10% 的责任。
在此次事件中,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公益律师赵良善表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4 岁儿童的家长负有监护职责,若如未看管好自己的孩子、未尽到监护职责,家长应负主要责任。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往往会判定家长承担 90% 的责任。
赵良善强调,动画片制作方也需承担一定的责任。" 制作方没有意识到动画片中的内容会对孩子造成不良的影响,或许制作方在动画片中已对危险情节作了警示,但是警示力度不够,未起到引起小孩子重视的作用。"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往往会判定动画片制作方承担 10% 的赔偿责任。
律师提醒,在日常生活中,家长应先把孩子身边环境中的危险因素控制到最低," 如果孩子没有成熟的危险观念,家长要耐心教育和指导。" 此外,也要选择适合孩子年龄段看的动画片,一旦发现孩子想要模仿危险情节,家长须立马制止并教育。
来源 新京报
编辑 段筠 /编审 邓文盈 /签发 蒲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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