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纸民事判决书,将百亿私募与前员工的劳动纠纷,以及两位股东 " 抢夺公章 " 事件公之于众。
红星资本局注意到,近日,裁判文书网上公布了一份劳动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北京天演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现名为:上海天演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天演资本 ")被公司前首席人力资源官李光楠告上法庭,经过一审、二审判决,天演资本需要向李光楠支付总金额 80 万余元的赔偿金、工资及奖金。
天演资本官网显示,其成立于 2014 年,是一家创设于中国本土的量化私募基金管理人,现资产管理规模 300 亿元左右。
截图自民事判决书
前员工追讨工资及奖金
李光楠在天演资本的工龄从 2014 年 7 月起计算,2020 年 11 月 16 日,双方终止劳动关系。
2020 年 10 月 16 日,天演资本向李光楠发出《通知》,载明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二款及单位规章制度的规定,本单位决定从 2020 年 11 月 16 日起终止与您(即李光楠)的劳动合同关系。离职补偿金及竞业限制遵照法律法规,劳动合同及相关协议约定执行。"
但天演资本和李光楠对多项奖金和工资的发放出现分歧,随后,李光楠开始使用法律手段追讨相关钱款。
在二审中,李光楠向天演资本追讨绩效奖金 40 万元、应休未休年假工资 40.70 万元、竞业限制补偿金 14.40 万元、份额奖金 21.79 万元、加班工资 18.99 万元等多个款项。
天演资本则表示,其应支付李光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37.36 元。此外,天演资本无需向李光楠支付绩效奖金、无需向李光楠支付未休年假工资。
最后,法院判决,天演资本支付李光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49.20 万元、2020 年 7 月 1 日至 2020 年 10 月 15 日期间绩效奖金 18.12 万元、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11 月 16 日期间未休年休假工资共计 8.09 万元以及竞业限制补偿金 8908 元。
上海一中院经审理查明," 一审法院查明事实无误,本院予以确认。" 在二审判决中,维持一审民事判决;同时要求天演资本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另外支付李某 2018 年度未休年休假工资人民币 3.95 万元。
也就是说,天演资本需要向李光楠共计支付总金额 80 万余元。
" 两个股东有争议并抢夺公章 "
在民事判决书中,天演资本提到解除与李光楠劳动合同的事实。其中一件事是,天演资本认为,李光楠未及时与员工签订或续签劳动合同,使公司存在重大法律风险。
主要依据有,2020 年 11 月 10 日天演资本法定代表人谢晓阳与天演资本员工微信聊天记录,谢晓阳当时问员工有无到期续签劳动合同,员工称没有,后天演资本进行了调查,有 13 名员工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或劳动合同未盖章,李光楠作为首席人力资源官在工作上不负责任。
对此,李光楠解释称," 补盖章 " 列表中的劳动合同确实没有加盖公章,当时是因天演资本两个股东有争议并抢夺公章,公章在股东手里,所以员工签字后没有加盖公司公章。
相关依据是 2020 年 9 月 17 日李光楠与天演资本法定代表人谢晓阳的微信聊天记录," 李光楠:去年年底你让我交出公司印章的时候说,我不是公司股东,我更信任股东,现在我正常用个印都这么困难,公司是对我申请用印也有意见吗?谢晓阳:我什么都不知道你就质问我?"
天眼查显示,天演资本由两个自然人担任股东。其中,法定代表人谢晓阳的持股比例为 80%,张森的持股比例为 20%。
截图自天眼查
法院认为,从李光楠提供的其与天演资本法定代表人的微信反映,当时李光楠确实向公司法定代表人申请使用公章,且公章的使用确实存在相关障碍。另外,法院对于天演资本主张李光楠不胜任工作的第 2、3 节事实,均不予认可。
来源:红星新闻
编辑:王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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