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月 26 日,七里河区检察院就孔某某信访案召开了简易公开听证会。
孔某某于今年 3 月向七里河区检察院来访申请撤案监督,经审查,此案已经进行过监督,七里河区检察院决定不予受理其监督申请,检察官对其进行接待并充分释法说理。孔某某通过检察机关网上信访系统就同一诉求向七里河区检察院提交申请并多次向上级检察院层层提交重复信访材料。为推动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群众信访问题依法及时解决,七里河区检察院于 5 月 26 日邀请两名听证员在 12309 检察服务中心就孔某某信访案召开简易公开听证会。
七里河区检察院就案件基本情况向两位听证员作了详细的介绍,孔某某也充分表达了自己的诉求,听证员通过分析后一致同意七里河区检察院不予受理决定,同时听证员与孔某某代理律师充分释法说理、答疑解惑,引导其通过正确途径解决问题,孔某某表示接受检察机关的不予受理决定。
此次听证会对化解矛盾纠纷,提升检察公信力起到了积极作用。以对案件 " 求极致 " 的精神投身于每一件群众来信来访的办理中,通过检察长接待、召开简易公开听证等多种方式,对群众进行详尽的释法说理,答疑解惑,提出建议,全面提升群众信访的办理实效,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力,力求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基层,打造具有七检特色的 " 枫桥经验 "。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张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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