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月 26 日,永登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何某某犯挪用资金罪一案。永登县纪委监委组织近百余名工作人员到庭旁听庭审。
庭审现场,合议庭充分保障被告人及辩护人的合法权利,组织控辩双方及被告人就案件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并就法律适用和定罪量刑等问题展开辩论。庭审过程有条不紊、高效规范,控辩双方都发表了各自的意见,保障了被告人何某某的诉讼权利。合议庭也充分听取了控辩双方对事实、罪名、量刑等方面的意见。通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被告人最后陈述,何某某对自己的行为悔恨不已,当庭表示自愿认罪认罚,经合议庭合议该案将延期宣判。
旁听人员旁听了庭审调查、辩论等审理的全过程,切身感受法律威严。庭审结束后,参与庭审的党员干部深受触动,纷纷表示要从案例中吸取教训,以案为鉴,警钟长鸣,要守好初心,守好底线,筑牢防线,坚决不触碰法律 " 高压线 "。
永登县法院将以此次庭审为契机,运用典型案例,让旁听人员 " 面对面 "" 零距离 " 接受警示教育,深刻领悟了 " 贪廉一念间,荣辱两世界 " 的含义,时刻绷紧廉洁弦,不断强化自我修炼、自我约束,时刻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不断筑牢党员干部的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思想防线,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张烁
一审丨编辑 安周霜
二审丨值班主任 刘宇玮
三审丨总值班 何晓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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