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吕槐乐等任免的决定
(2023 年 6 月 6 日开阳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吕槐乐为开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王永杰为开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宋洪梅为开阳县统计局局长。
决定免去:
孟敏秀的开阳县统计局局长职务。
开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孙昕辞职的决定
(2023 年 6 月 6 日开阳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开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决定:接受孙昕辞去开阳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的请求,报开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开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吕槐乐代理开阳县人民政府县长
职务的决定
(2023 年 6 月 6 日开阳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开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吕槐乐代理开阳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报开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开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3 年 6 月 6 日开阳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
李肇固为开阳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免去:
李肇固的开阳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来源 开阳县人大常委会
编辑 王欣 /编审 邓文盈 /签发 李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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