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南京住宅物业保修金(简称 " 物业保修金 ")管理,保障物业在保修期内的正常使用和维修,进一步方便广大业主申请使用物业保修金,6 月 6 日,现代快报记者获悉,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南京住宅物业保修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拟要求,区物业保修金管理部门收到物业保修金申请资料,在 5 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出具准予使用通知书。办理物业保修金划转申请后,划转事项在小区显著位置公示不少于 7 日,符合条件的,在 5 个工作日内将物业保修金划至申请人。
收到申请资料,5 个工作日内批准
物业保修金使用申请主体及责任如何,如何申请?通知中强调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管理委员会为物业保修金使用的申请人;未成立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的,物业服务企业、相关业主可以作为使用申请人。申请人应按相关程序如实提交物业保修金使用申请资料,负责维修工程质量、进度及资金监管,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申请人可委托第三方办理物业保修金使用申请相关事项。
物业保修金是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内维修和更新、改造的专项资金。决算费用在八千元(含)以上的,申请人应当委托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对造价进行审核,所需费用可从物业保修金中列支。具体来说,要制定物业保修金使用方案,包括申请人会同区物业保修金管理部门开展现场查勘,确认维修项目是否属于物业保修金使用范围。属于物业保修金使用范围的,申请人应就维修项目造价预算、施工企业确定方式、工程质量监管及验收等内容予以明确,形成维修工程项目说明和维修工程实施方案。然后再办理物业保修金申请备案,申请人向所在区物业保修金管理部门提出物业保修金使用申请,要提供南京市住宅物业保修金使用申请表、南京市住宅物业保修金维修工程项目说明等 6 项材料。区物业保修金管理部门收到上述申请资料,出具受理通知书,符合条件的,在 5 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出具准予使用通知书。
在组织施工及工程竣工验收环节,记者注意到,通知要求,施工过程需要监督,申请人按照已申报的维修工程实施方案组织维修,并做好隐蔽工程及质量安全的把关。工程竣工后,申请人应组织相关单位对工程进行验收,并形成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物业保修金划转事项公示不少于 7 日,5 日内划转
如何办理物业保修金划转申请?通知要求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申请人向所在区物业保修金管理部门提出物业保修金划转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 南京市住宅物业保修金维修工程验收报告、工程项目费用结算发票、工程结算审核报告及发票(8000 元及以上项目)。
区物业保修金管理部门收到上述申请资料,出具受理通知书,同时将物业保修金划转事项在小区显著位置公示(不少于 7 日),符合条件的,在 5 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将物业保修金划至申请人。同时,区物业保修金管理部门应当在每月 10 日前,向市物业保修金主管部门报送上个月使用项目信息,信息内容应包含该物业项目保修金基本情况、使用项目、使用金额及结余情况等;房帮宁信息平台保修金管理相关子系统上线后,区物业保修金管理部门应通过房帮宁平台完成保修金交存、使用审核等业务。
据悉,物业保修金,是指建设单位按照规定在物业保修金交存期限内交存,用作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内维修费用的专项资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依据住建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等设立的政府监管型专项资金,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维修和更新、改造。
现代快报 + 记者 赵丹丹
(校对 胡涛 编辑 周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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