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证是认定残疾人及残疾类别、等级的唯一合法证件,是残疾人享受国家和地方政府各项优惠政策、服务项目、维护合法权益的凭证。
具有泰安市户籍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享受以下政策:
一、残疾人证办理
(一)服务对象
泰安市户籍居民、经常居住地居民
(二)申办流程
执行各县级残联申办流程。申请人持有效材料向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的县级残联或者乡镇(街道)残联提出申请,并按照本地工作流程进行办理。
(三)申请材料目录
1.3 张两寸近期免冠白底彩色照片
2. 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 监护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申请智力、精神残疾人证和未成年人申请时须提供)
4. 经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办理 " 跨省通办 " 业务时须提供)
5. 经常居住地残联要求的其他材料(办理 " 跨省通办 " 业务时须提供)
(四)政策咨询
市残联
0538-6992582
宁阳县残联
0538-5616058
泰山区残联
0538-6267067
东平县残联
0538-2827196
岱岳区残联
0538-8568321
泰安高新区残联
0538-8939727
新泰市残联
0538-7226759
泰山景区残联
0538-5369533
肥城市残联
0538-3212006
徂汶景区残联
0538-8913829
二、残疾人申请驾证补贴政策
泰安市户籍,持有效期内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具体是指右下肢、双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但能够自主坐立的残疾人。左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和右手拇指缺失或手指末节缺失,有听力障碍但佩戴助听设备能够达到合格标准的残疾人。在考取 C1、C2、C5 驾证后,可享受一次性学费补助,补贴标准按照各县(市、区)残联规定来执行。
政策咨询:市残联 0538-6991613
三、爱心公交卡申请政策
泰安市户籍,持有有效期内残疾人证残疾人,到市公交公司指定地点办理爱心公交卡后,享受泰安市城区公交免费乘车政策。
政策咨询:市残联 0538-6991613
四、残疾人大学生励志助学金政策
(一)资助对象
具有泰安市户籍并持有残疾人证当年被普通高等院校 ( 含特殊高等院校 ) 录取的,接受全日制大学专科 ( 含高职)及以上学历教育的在校残疾人大学生。
(二)资助标准
1. 励志资助标准。按照大专生 4000 元、本科生 6000 元、硕士研究生 8000 元、博士研究生 10000 元标准一次性发放。同一残疾人接受大专、本科、硕士研究生等多个阶段学历教育的,每提升一个学历级次增加 2000 元,最高不超过 10000 元。参加两个及以上同一级次学历教育的,不重复发放。
2. 贫困残疾大学生生活补助。按照 " 残疾人优先 "" 普惠加特惠 " 的原则,具有泰安市户籍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建档立卡脱贫享受政策的或享受低保家庭的当年被普通高等院校(含特殊高等院校)录取的,接受全日制大学专科(含高职)及以上学历教育的在校残疾大学生,在享受励志助学基础上,再申报生活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人 2000 元。
(三)申报路径:
1. 通过 " 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网站 " 申报。访问 " 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网站(http://www.sddpf.org.cn)",通过【办事服务】—【教育资助】功能在线申报;
2. 通过 " 爱山东 "App 申报。手机下载安装 " 爱山东 "App,注册成功后进行登录,在【首页】—【惠民专区】中点击【更多】,通过【助残专区】—【助残服务】—【残疾大学生励志助学金申请】功能在线申报;
3. 其他申报方式。残疾大学生(或其家长代理)在新入学当年 9 月 30 日,持身份证、残疾证、录取通知书和在校学习证明(《学生证》或学费发票、学费收据等)的原件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残联现场由工作人员帮助申请。
(四)政策咨询:0538-6992592
五、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政策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并具有泰安市户籍的困难重度、有家庭无障碍改造需求的残疾人,且住房具备改造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可以向县(市、区)残联提出申请,申请评估通过后在每年年底前完成改造。
政策咨询:0538-6992592
六、残疾人申请两项补贴政策
(一)残疾人两项补贴
残疾人两项补贴是指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纳入低保范围且持有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可享受生活补贴。对持有残疾人证的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残疾人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两项补贴可同时享受。
(二)有关政策衔接
1. 不享受两项补贴的情况:纳入特困供养保障的残疾人、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的残疾人、在监服刑的残疾人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
2. 不享受生活补贴的情况:纳入低保范围的残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享受全额基本生活费的,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3. 不享受护理补贴的情况:1-4 级伤残军人,不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4. 就高享受护理补贴的情况:离休老干部护理费、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老年人加发的护理补贴,与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择高申领,不重复领取。
(三)补贴申请
残疾人可向户籍地、居住地乡镇(街道)便民服务大厅民政窗口申请或委托村(居)干部,残疾人的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抚养义务人代为办理。享有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一、二级困难残疾人,补贴标准每人每月 183 元;三、四级困难残疾人,补贴标准每人每月 139 元。享有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一级残疾人,补贴标准每人每月 170 元;二级残疾人,补贴标准每人每月 139 元。
七、残疾儿童康复救助
未满十八周岁的残疾儿童或者持有符合规定的残疾诊断证明且未满七周岁的疑似残疾儿童(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具有本地户籍;②监护人持有本地居住证且纳税一年以上;③监护人持有本地居住证且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④监护人持有本地居住证连续三年以上),可享受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其中:1. 定点机构集中康复训练补助:每年训练时间不少于 10 个月,每人年补助训练费不超过 1.5 万元;" 机构 + 社区 + 家庭 " 康复训练救助每年累计不少于 3 个月,每人年补助训练费不超过 0.5 万元;低视力一次性救助不超过 0.6 万元。对需辅助器具救助的儿童,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
八、听力残疾儿童人工耳蜗救助
具有山东省户籍的年龄 18 周岁以下,经评估适合人工耳蜗植入条件的重度以上听力残疾儿童,免费植入人工耳蜗。符合条件的听力残疾儿童监护人凭借身份证明、诊断证明等材料可以持身份证、户口本等证明材料向儿童户籍所在地县级残联进行申请,也可以登录 " 爱山东 "App 或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sddpf.org.cn/),向省人工耳蜗康复救助项目办公室提交申请。
九、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康复救助
对经评估需进行矫治手术的全市 0-17 周岁肢残儿童,免费实施肢残矫治救助手术。符合条件的肢体残疾儿童监护人凭借身份证明、诊断证明等材料可以持身份证、户口本等证明材料向儿童户籍所在地县级残联进行申请,也可以登录 " 爱山东 "App 或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sddpf.org.cn/)提交申请。
十、唇腭裂致残儿童修复矫正手术康复救助
对经评估需进行修复矫治手术的全市 0-17 周岁因唇腭裂导致言语残疾的儿童,免费实施唇腭裂修复矫正手术和语言康复训练。唇腭裂致残儿童监护人自愿向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残联提出申请,填写《山东省唇腭裂致残儿童修复矫正手术康复救助申请审核表》,提交家庭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及相关疾病诊断治疗证明等材料。县(市、区)残联接收申报材料并初审后及时报送省项目办。
泰安市县残联康复业务咨询电话
市残联康复部
0538-6992820
宁阳县残联
0538-5621003
泰山区残联
0538-6267089
东平县残联
0538-2827196
岱岳区残联
0538-8568321
泰安高新区残联
0538-8939727
新泰市残联
0538-7223767
泰山景区残联
0538-5369533
肥城市残联
0538-3212006
徂汶景区残联
0538-8913829
记者 : 苏明
编辑 : 乔雨晴
审核 : 聂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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