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于露)6 月 11 日,南京大学发布 2023 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据了解,南京大学 2023 年继续实行按专业和学科大类(以下统称 " 专业 ")相结合的招生模式,计划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3930 人。
学校根据办学发展需要继续对大类设置进行优化,2023 年招生专业和分流方向以学校公布的《南京大学本科招生专业(类)目录(2023 年)》为准。
南京大学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实际办学条件,按照公平性、科学性、稳定性、灵活性的原则确定分省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学校将本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 1% 作为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规范严格、质量优先的原则。
招生章程中明确了录取规则,南京大学本科招生录取工作遵循 " 招生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 " 的原则,在教育部领导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进行。
南京大学按照文史类、理工类分类录取考生。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录取工作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政策执行。
南京大学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或调档分数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 10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 120%。内蒙古自治区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执行该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相关规定。
南京大学在调档时认可教育部规定的全国性政策加分(原则上不超过 20 分);同一考生如有多项政策加分,只采用最高一项加分。所有高考加分不适用于强基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不安排分省计划的招生项目。
南京大学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考生高考实考成绩(不含政策加分,下同)进行专业录取,不设专业级差。实考成绩相同时,按照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投档位次排序。未提供投档位次的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
南京大学录取时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学校将剩余招生计划调配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
南京大学戏剧影视文学为艺术类专业,报考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份同科类(或首选科目类)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省份单独划定的相应分数线)以上。学校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相应批次规定,依据招生计划和考生高考实考成绩录取。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出录取专业。
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安排在部分省份提前批次录取。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出录取专业。南京大学与芬兰赫尔辛基大学合作设立南京赫尔辛基大气与地球系统科学学院(简称 " 南赫学院 ")。南赫学院开设大气科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向达到学位授予要求的学生授予两校学士学位。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出录取专业。
南京大学国家专项、民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班、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的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南京大学强基计划、励学计划(高校专项)、外语类保送生、江苏省综合评价、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港澳台保送生,以及第二学士学位的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和相应类别招生简章执行。
(编辑 陈海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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