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出台《汕头市建设省级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深入贯彻落实教育强国战略,发挥城市承载、行业聚合、企业主体作用,促进教育、产业要素集聚融合,多措并举加快推进省级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建设。
《实施方案》明确了我市建设省级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重点工程等,提出到 2025 年,我市力争建设培育 30 家以上的产教融合型企业,重点打造 18 个以上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和实训基地。紧紧围绕 " 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 " 的历史使命,把建设省级产教融合试点城市作为我市构建 " 三新两特一大 " 产业发展格局提供人才、技术和智力支撑的有力保障。为推动目标有效落实,《实施方案》明确了优化产教融合发展和资源布局、加大产教融合人才培养力度、建立需求导向的学科动态调整机制、健全市场导向的协同创新机制、构建平台载体共建共享机制,以及降低校企合作制度性交易成本等多项主要工作任务。同时,《实施方案》提出实施职业教育 " 补短板 " 工程、实施产教融合人才提升工程、实施产教融合平台提升工程、实施产教融合信息对接工程等,旨在利用职业教育、人才、平台建设和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多渠道,多方面为《实施方案》的落地提供有效保障。
《实施方案》还提出了支持政策清单并明确了相关责任单位,为我市建设省级产教融合试点城市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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