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瓶车进楼国家法规明令禁止,但是西安仍有小区执行不到位,给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隐患。
日前,西安北郊碧桂园凤凰城小区有业主反映,有住户执意将电动车推上楼充电,且不听劝阻。在业主拍的一段视频中可以看到,其中一位老年女住户毫不在意他人的劝说,将车推进电梯,甚至在保安发现后将车推下楼后,她还会再推回去。
楼道停放电动车,事故只需 100 秒。随便在网上一搜,关于电动车起火造成人员伤亡的报道都可以看到。居民罗女士担心地说,个别业主的这种不自觉行为,万一酿成事故,会给其他无辜业主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希望物业方面加强管理,消除安全隐患。
对此,物业人员称,初步方案是在小区外加装充电桩。
相关链接:消防新规禁止电瓶车 " 进楼 "
2021 年 8 月 1 日,由应急管理部制订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开始施行,该法规对电动车 " 进楼 " 问题作出明确规定,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鼓励在高层住宅小区内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和充电的场所。
违反上述规定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 2000 元以上 10000 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 500 元以上 1000 元以下罚款。
编辑/杜金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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