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月 26 日上午,黔东南州检察机关积极探索 " 检察蓝助力碳汇绿 " 专项工作新闻发布会在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召开。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2022 年 4 月以来,黔东南州检察机关积极探索 " 检察蓝助力碳汇绿 " 生态修复专项工作,打造 " 检察 + 碳汇 " 品牌,服务和保障全州林业碳汇工作取得有效进展,有效推进全州生态修复和森林生态价值实现。
探索 " 检察蓝 + 碳汇绿 " 办案模式。黔东南州运用该审查方式审查案件 87 件,发现相关案件线索 76 条。通过对外协作发现案件线索 76 条,立案公告 69 件。共邀请专业人士参与案件办理 8 次,收获专业意见 10 条,收到相关线索 5 条。
规范 " 检察蓝 + 碳汇绿 " 评估认定。加强与林业管理部门和鉴定机构合作,采用鉴定评估、现场勘察、专家建议等方法,对受损生态环境原地基本修复的可行性和认购碳汇替代修复方式的实用性进行综合评判。开展集中补植复绿、林木养护、公益巡山等活动 38 次,有效促进受损生态环境修复。与 101 地质大队等科研机构建立碳汇司法协作框架协议、专家意见咨询联络机制,积极探索扩大 " 碳汇 " 的使用领域,不断满足目前公益诉讼案件司法鉴定生态修复多元化需求。与贵州大学建立知识培训、专业鉴定、办案咨询等工作机制,全面提升从业人员业务水平。联合州法院、州林业局、州生态环境局制定《关于开展认购林业碳汇替代性补偿工作指引(试行)》,联合法院、林业、农业、自然资源等部门制定《黔东南州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劳务代偿暂行办法》。
落实 " 检察蓝 + 碳汇绿 " 处罚标准。实施 " 司法确认 + 碳汇补偿 " 模式,有效引导当事人购买碳汇 1460 吨,交易价格达 27.23 万元。实施 " 补植复绿 + 碳汇补偿 " 模式,针对生态环境受损巨大、单纯的原地或就近 " 补植复绿 " 无法弥补生态服务功能损失的案件,同时提出 " 补植复绿 " 和购买碳汇的诉讼请求。2023 年 6 月 5 日,剑河县人民检察院诉黔东南州某水投公司非法占用林地民事公益诉讼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服务保障碳达峰碳中和典型案例。实施 " 乡村振兴 + 碳汇补偿 " 模式,针对有经济能力支付认购碳汇资金且自愿购买碳汇的当事人,积极引导其通过贵州省单株碳汇平台购买碳汇。共办理此类案件 9 件,引导当事人通过平台购买单株碳汇 32840 株,认购碳汇金额 98520 元,村民获益 87 户。
多渠道建立长效机制。联合贵州大学建立全国首个校检合办的碳汇司法研究基地—— " 贵州大学 · 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碳汇司法实践教育基地 "。自基地成立以来,积极开展专题调研,并就林业碳汇等相关问题开展鉴定评估 23 次,联合州法院、林业部门共建 " 补植复绿 " 生态修复基地 12 个。通过运用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主要领导牵头认领的碳汇课题《检察机关探索碳汇补偿方式实现替代性修复生态路径研究》成果,指导麻江、从江等县碳汇补偿方式破解生态修复等难题,鼓励本地相关部门积极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碳汇检察工作,如剑河县委出台了《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碳汇检察工作的实施意见》。黔东南州检察机关共开展碳汇法律宣传、诉前磋商 120 余次,剑河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罗某滥伐林木认购碳汇司法确认案,是我省首例碳汇司法确认案,被多家媒体报道推广。
下一步,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将在开展 " 透过业务看政治讲忠诚 " 活动中,着眼乡碳汇工作,深入践行 "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 和生态环境恢复性司法理念,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作用,积极作为,大胆探索,在工作实践中看政治讲忠诚,为有效遏制州域内涉及林业碳汇的案件发生贡献检察力量!
杨秀福
编辑 王欣 / 编审 李枫 / 签发 蒲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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