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 2023-07-05
宜兴一案例入选最高检禁毒十大典型案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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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检察机关禁毒工作十大典型案事例,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陈某鹅等人贩卖、运输毒品案入选典型案例。这是一起典型的通过寄递方式贩毒的案件。

案件回顾

" 他们把毒品藏在棉鞋和棉衣里,伪装成普通快递,陆续寄递过来。" 据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刘政介绍:

2019 年 10 月

市公安机关接到毒品目标案件线索,迅速锁定在宜居住近 20 年的云南籍女子陈某鹅。陈某鹅等人使用方言联系贩卖,通过在腊肉、衣物内藏毒躲避物流监管的方式,贩卖、运输毒品海洛因。

2020 年 3 月初

陈某鹅、周某金夫妻两人以贩卖为目的,从云南昭通购得海洛因 20 余克,伪装后通过货车托运至我市,随后将上述部分毒品零包贩卖给路某学等人。

锁定目标后,公安机关通过技术手段,掌握了与陈某鹅关联密切人员路某学等 10 余人的电子数据,从中发现陈某鹅、路某学与其他人之间收付款往来频繁,存在毒品买卖重大嫌疑。

2020 年 4 月

公安机关依法将陈某鹅、路某学抓捕归案。陈某鹅归案后,拒不配合侦查机关讯问,对于收付款记录辩解称是正当经济往来,审讯陷入僵局。面对零口供职业毒贩,承办检察官梳理在案证据,购毒人员证言和收付款记录均能对应,唯独没有陈某鹅供述,批捕存在较大风险。承办检察官联系办案民警了解到,公安机关掌握陈某鹅手机一段电子数据,可能涉及陈某鹅、周某金夫妻与曾某平买卖毒品,但通话内容均为云南方言和暗语。为此,承办检察官提出邀请云南缉毒民警翻译破解,确认陈某鹅贩卖毒品的犯罪事实。最终,在充分证据面前,陈某鹅承认伙同丈夫周某金买卖毒品海洛因全部犯罪事实。

2020 年 12 月至 2021 年 3 月

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陈某鹅、周某金等 9 人分别犯贩卖毒品罪、贩卖、运输毒品罪依法提起公诉,陈某鹅等人被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至两年六个月不等,各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对部分被告人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 检察机关办理零口供毒品犯罪案件,应当注重电子数据审查,必要时聘请专业人员破解地方方言、行业暗语等难题,全链条追诉毒品犯罪行为。对于贩卖、运输毒品犯罪,除查清贩卖、运输毒品次数、数量等关键情节外,还应当认真审查涉毒资金流向,全面审查毒品交易上下家网络,发现毒品犯罪嫌疑人员应当到案而未到案的,要切实强化法律监督,依法监督侦查机关立案、提请逮捕,及时追捕漏罪漏犯。" 对于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陈某鹅等人贩卖、运输毒品案,最高检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此案为办理相关案件提供了重要依据。

针对该案物流寄递毒品问题,市人民检察院通过梳理 2020 年至 2022 年间的 35 件毒品案件,发现物流寄递逐渐成为犯罪分子贩卖毒品的主要方式,遂撰写风险研判报告,连同最高检 " 七号检察建议书 ",向邮政管理部门现场送达。同时,与市公安局、邮政管理局会商物流寄递风险隐患,出台《关于加强寄递安全监管联动协作的工作意见》,建立寄递安全监管联动协作机制。此外,市人民检察院依据真实案例自制微电影《毒术》,被江苏省邮政管理部门推广至全省 938 家快递企业 1837 个分支机构 24000 余个快递点滚动播放,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对毒品的辨识能力和防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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