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AKER陕西 2023-07-05
【社会】女子私信说对方女儿丑被判违法
index_new5.html
../../../zaker_core/zaker_tpl_static/wap/tpl_font3.html

 

房女士与王女士因为生活中的矛盾积怨,通过社交网络争执不休。王女士为了发泄情绪,在多个社交平台的账号上发布长文和一系列照片攻击房女士及她的女儿。同时,王女士经常通过私信形式给房女士和她的孩子发布辱骂性的短信。最终,房女士将王女士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中,王女士使用了 " 斗鸡眼 "" 丑 " 等带有侮辱性质的词语,贬损了房女士未成年女儿的人格尊严,构成对其女儿名誉权的侵害。由于该言论导致原告房女士女儿的社会评价降低,因此也构成了对于原告房女士女儿名誉权的侵害。

来源 / 央视

相关标签

社交网络 社交平台 央视
相关文章
评论
没有更多评论了
取消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

12 我来说两句…
打开 ZAKER 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