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茶叶质量安全,提升茶叶品质,维护茶农、茶企发展利益,促进我县茶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农药管理条例》、《贵州茶产业发展条例》、《雷山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茶园中使用违禁农药及产品的通告》等规定,禁止在我县茶园中使用违禁农药及产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禁用农药及产品范围
(一)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共 46 种)
(二)国家明令茶树上禁止使用的农药(共 62 种)
(三)贵州茶园禁止使用的农药(共 66 种)
(四)贵州出口茶园禁止使用的农药(共 33 种)
(五)贵州茶园禁止使用的诱虫板(共 4 种)
上列禁止使用农药及产品的具体名称详见附件《贵州茶园禁用农药及产品名录》。
二、严厉打击违法使用农药行为
(一)单位及个人使用上述禁用农药及产品的,对单位处 5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 1 万元以下的罚款。符合拘留条件的,依法予以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违规经营禁用农药及产品的销售者,视其情节较轻的,依法予以罚款、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三、实行 " 黑名单 " 制度
对发现违规用药的茶园,一经查实,将该受污染茶园及茶园业主列入茶园管理 " 黑名单 ",并在乡镇、村进行公示,并将名单报送至茶叶加工企业。
四、实行举报制度
设立举报电话,对举报人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
雷山县人民法院:0855-3331306
雷山县人民检察院:0855-3331345
雷山县公安局:0855-3331317
雷山县司法局:0855-3331291
雷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0855-3331302
雷山县农业农村局 0855-3331268
州生态环境局雷山分局 0855-3331276
附件:贵州茶园禁用药及产品名录
雷山县人民法院
雷山县人民检察院
雷山县公安局
雷山县司法局
雷山县农业农村局
雷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雷山分局
2023 年 5 月 16 日
来源:悠然雷山
编辑 黄聪 /编审 邓文盈 /签发 蒲谋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