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日报融媒体记者 王静 通讯员 佟彤
记者从石家庄市人社局获悉,为进一步拓宽举报渠道,调动和激励公众揭发检举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积极性,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即日起至 2023 年 8 月 31 日,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均有权对石家庄市行政辖区内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单位和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实施有奖举报。
违法情形包括: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施工总承包单位未按规定开设或者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未实行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施工总承包单位未实行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示制度;建设单位未按约定及时足额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用;总包未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发放工资。
奖励措施为: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40 人以上 50 人以下且拖欠金额 40 万元以上,或者涉及人数 50 人以上的 , 奖励人民币 1000 元;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30 人以上 40 人以下且拖欠金额 30 万元以上,或 40 人以上 50 人以下且拖欠金额 40 万元以下的,奖励人民币 800 元;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20 人以上 30 人以下且拖欠金额 20 万元以上,或 30 人以上 40 人以下且拖欠金额 30 万元以下的,奖励人民币 600 元;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10 人以上 20 人以下且拖欠金额 10 万元以上,或 20 人以上 30 人以下且拖欠金额 20 万元以下的,奖励人民币 400 元;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10 人以下且拖欠金额 5 万元以上,或 10 人以上 20 人以下且拖欠金额 10 万元以下的,奖励人民币 200 元;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10 人以下且拖欠金额 5 万元以下的 , 奖励人民币 100 元。举报经核实后,将电话通知举报人在 15 日内持居民身份证按要求办理申领手续,领取奖金。
举报渠道请关注 " 石家庄劳动监察 " 微信公众号,点击下方菜单栏 " 举报 " 链接,如实填写自己的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用人单位、联系方式等,提供举报线索或事实,应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如合同、协议、工资支付凭证、欠条等照片)。举报咨询热线:0311-87912333。
编辑:力洪
责编:杨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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