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日报社 · 最泰安讯 11 日,市医保局公布 2023 年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疗缴费标准。
2023 年灵活就业人员需缴纳的险种包括职工医疗保险、大额医疗救助、长期护理保险。其中,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医疗保险基数 1 至 7 月份上下限分别为 19899 元和 3980 元,8 至 12 月份上下限分别为 21207 元和 4242 元。灵活就业人员可在上下限之间自主选择基数缴纳医疗保险。已按年或季度预缴纳 8 月份之后医疗保险的需要进行补差。
需要注意的是,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按统账结合(10%)或单建统筹(5.5%)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单建统筹缴纳的不缴纳门诊统筹费用,不享受门诊统筹待遇,不建立个人账户;按统账结合缴纳的,享受门诊统筹待遇,建立个人账户。灵活就业人员可自主选择按单建统筹或统账结合方式缴费,缴费方式一经选择确定,原则上一个医疗年度内不予以变更。
此外,按照规定,2023 年,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大额医疗救助按每人每年 100 元的标准缴纳;长期护理保险按每人每年 30 元的标准缴纳。
记者 : 杨文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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