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徐苏宁)7 月 13 日,现代快报记者获悉,南京从 7 月 1 日起上调失业保险金最低标准。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的决定》(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 125 号)规定,失业保险金最低不得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1.5 倍。自 2023 年 7 月 1 日起南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将由 1030 元 / 月调整为 1050 元 / 月,失业保险金最低标准也由 1545 元 / 月上调至 1575 元 / 月。
据介绍,此次失业保险金调标执行对象为 2023 年 7 月份在领失业保险金及以后符合申领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发放标准低于 1575 元的,统一按 1575 元计发。
(南京社保微信公供图)
(校对 季林巧 编辑 李蔚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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