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张瑜)7 月 24 日,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 " 关于调整 2023 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 ",从 2023 年 7 月 1 日起,2023 年度缴存基数为职工个人 2022 年月平均工资,最高不超过市统计局公布的南京市 2022 年在岗职工月人均工资的 3 倍即 38700 元,最低不低于南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目前南京执行标准为 2280 元。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此次调整后,南京市职工每月缴存公积金最高限额理论上可达 9288 元,比 2022 年度增加了 360 元。
通知明确,范围对象是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在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的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并明确,各单位应为全部符合规定的职工办理缴存基数调整。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核定调整。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通知明确要求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从 2023 年 7 月 1 日开始执行,请各单位在 10 月 31 日前完成基数调整工作。因特殊情况延迟调整的应从 2023 年 7 月开始补缴。
2023 年调整公积金缴存基数后,最多每月缴多少钱呢?现代快报记者进行了测算,按照最高缴存基数 38700 元、缴存比例 5%-12%、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为 1:1 来计算,此次调整后,南京缴存职工的公积金账户每月缴存金额上限可以达到 9288 元(即:38700 元 ×12%×2),比 2022 年度增加 360 元。
【调整步骤】
(一)柜面办理
1.各单位到本单位开户的银行网点领取《单位分户信息》《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明细表》或拷贝相关数据信息。
2.各单位按职工个人 2022 年月平均工资调整职工的缴存基数,将调整结果告知职工,如职工对此次调整无异议,单位按新缴存基数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明细表》或直接修改从银行拷贝的数据。
3.各单位应核对《单位分户信息》表中的单位信息,以及《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明细表》中职工个人信息。如单位信息或职工个人信息发生变更或有误的应当进行更正,确保单位和职工个人信息准确无误。与本单位不构成劳动关系或人事代理关系,以及退休的职工不得缴存住房公积金。
4.各单位将修改确认后的《单位分户信息》《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明细表》或数据送交各银行网点。
5.各银行网点应对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同时核查职工社保缴纳单位与公积金缴存单位是否一致。审核合格后更正单位基本信息(单位名称、单位地址、所在区、单位性质等基本信息)、职工个人信息和职工的缴存基数,并将更改后的单位基本信息、职工个人信息回执和打印的基数调整受理回执返回给单位核对确认,单位和各银行网点应确保缴存基数调整准确无误。
(二)网上办理
已开通住房公积金网上办理业务的单位,可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办理。
1.在 " 归集业务 " — " 打印年度基数调整单 " 功能点中,下载本单位《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明细表》。按柜面办理要求核对职工个人信息,并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2.在 " 查询业务 " — " 单位分户查询 " 功能点中,下载本单位《单位分户信息》。按柜面办理要求核对单位基本信息,并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3.按职工个人 2022 年月平均工资调整职工的缴存基数,并将基数调整结果告知职工。如职工对此次调整无异议,在 " 归集业务 " — " 基数调整 " 功能点中,导出年度基数调整样表,按新缴存基数制作年度基数调整表格。
4.在 " 归集业务 " — " 基数调整 " 功能点中,导入新制作的年度基数调整表格,办理年度基数调整。
如有问题请与缴存银行联系或拨打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客服热线 12329。
(校对 张静超 编辑 吴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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