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日报社 · 最泰安讯 记者从市医保局了解到,为精准服务我市重度失能、失智人员,切实保障这类人群的护理待遇,近日,市医保局建立定期随访制度,委托商保经办机构开展日常巡查和定期随访,督促定点护理机构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更好为我市失能人员提供护理服务。
按照要求,商保经办机构开展日常巡查和定期随访要深入定点护理机构,了解、查看失能人员护理计划,抽取护理项目记录,走访居家护理人员家庭,与家属沟通了解失能人员护理服务情况,对定点护理机构的服务质量进行有效监督。
根据我市职工长期护理保险相关规定,失能人员经护理后病情稳定或好转,自理情况改善,达不到护理保险办理条件或不再需要护理的,定点护理机构应及时办理撤床和结算,申报护理保险待遇终止。为确保医疗护理和生活照料服务精准化,对已不符合待遇申办条件、需要终止护理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员及时办理待遇终止,形成了有序纳入和退出机制,有效避免了 " 只进不出 " 情况的发生,建立了良好的动态管理制度,也为我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不断规范起到了积极作用。
记者了解到,我市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以来,市医保局不断完善政策,探索建立了基础生活照料与专业医疗护理相结合的 "1+1"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该制度既保证了失能人员的医疗需求,也缓解了其家庭经济压力,实现了 " 家庭劳动 " 转化为 " 社会劳动 ",提高了失能家庭的生活质量和安全感,各定点医护机构也主动参与到长期护理保险服务中来,社会影响度进一步提升。截至 6 月底,全市已有 4000 余名失能职工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泰安市医疗保障局将进一步完善长期护理保险政策规定,加强对定点护理机构护理行为监管力度,防止乱收费、变相提高参保人员自负费用等行为发生;出台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护理保险待遇管理办法;加强对居家护理人员的培训,不断完善经办服务管理模式,打造我市 " 城乡一体化 " 护理保险制度建设。
记者 : 杨文洁
编辑 : 王天姿
审核 : 晁彤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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