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了!暑假已过了大半,距离 9 月开学的时间越来越近!根据西安市教育局办公室发出《关于做好 2023 年中小学期末及暑假工作的通知》,已经明确了开学和放寒假的时间,再次提醒不得考试分班。
孩子们也该收收心了!西安市中小学秋季开学于 8 月 30 日 ( 星期三 ) 、31 日 ( 星期四 ) 报到,9 月 1 日 ( 星期五 ) 正式上课。新学期开始后,有这些明令禁止 ~
西安市小学将于 2024 年 1 月 26 日 ( 星期五 ) 起放寒假,普通中学于 2024 年 2 月 2 日 ( 星期五 ) 起放寒假。2024 年春季开学 2 月 24 日 ( 星期六 ) 报到,2 月 25 日 ( 星期日 ) 正式上课 ( 当天安排周五课程 ) 。幼儿园放假和开学时间参照小学执行。
不得按考试结果给学生调整分班
西安市教育局要求各区县、开发区教育局,各中小学校要切实安排好期末复习、考试和总结工作。义务教育学校对学生考试成绩一律以等级形式呈现,并充分体现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不得组织全区县范围的统一学业考试、竞赛、测试活动,不得按考试结果给学生调整分班、排座位、" 贴标签 ",不得给学校下达升学指标。
各区县、开发区教育局,各中小学、幼儿园在放暑假前,要组织一次校园安全大检查,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 要开展一次安全教育和法治教育,对师生进行防震、防火、防暑、防溺水以及交通出行、网络安全、食品卫生、传染病防控等安全教育,切实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自救知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各中小学不得举办各类学科竞赛辅导班
各区县、开发区教育局,各中小学校要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手机管理、睡眠管理、读物管理、作业管理、体质管理等五项管理要求及 " 双减 " 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
所有中小学严禁法定节假日、暑假集中补课或变相补课 ; 各类校外培训机构严禁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各中小学不得举办各类学科竞赛辅导班,不得为各种补习班提供场地和条件。公办中小学在职教师一律不得组织或参与有偿家教、有偿补课活动,不得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兼课。
各学科暑假作业布置要注重均衡性,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等学科要布置综合性、探究性、参与性、操作性的作业,鼓励学生将所学知识与社会实践相结合。音乐、美术、体育等学科布置相关素质提升作业,以学生参与体育锻炼,进行美术的欣赏与创作,参与音乐、舞蹈的欣赏与训练等为主。劳动教育以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为主,使中小学生度过一个安全、健康、快乐而充实的暑假。
开学前要组织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
针对秋季开学工作,西安市教育局要求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利用暑假完成校舍和教学设备设施的必要维修和教学用品的采购工作。各级各类学校开学前要组织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全面排除校园安全隐患。
继续实施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课程教科书政策。各学校要依据实际在校学生数,为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足额征订、免费发放教材,不得超数量、超范围、超标准征订。中小学国家课程必须使用《关于陕西省 2023 年秋季至 2024 年春季中小学教学用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所附目录中的教材,严禁选用其他教材。
新学期开学时,西安市中小学、幼儿园要在校内醒目位置或学校网站公布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作息时间表、课程表,投诉电话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01
小学一二年级
不进行纸笔考试
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其他年级由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初中年级从不同学科实际出发,可适当安排一次期中考试。
学校和班级不得组织周考、月考、单元考试等其他各类考试,也不得以测试、测验、限时练习、学情调研等各种名义变相组织考试。
02
严禁设置重点班
均衡配置师资
落实学校承担的 " 双减 " 工作任务。新学期开学后,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执行均衡编班的法律规定,不得以任何名义设置重点班,切实做到均衡配置师资。严格执行教学计划,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改变难度、调整进度,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新课。
03
严禁给家长布置作业
不得要求家长批改作业
严格执行作业管理规定,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杜绝重复性、惩罚性作业,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作业。
04
禁止公布考试分数、排名
不得在家长群传播
学校期中期末考试实行等级评价,一般分 4 至 5 个等级。考试结果不排名、不公布,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不得将考试结果在各类家长群传播。
05
严禁根据分数分班
不按考试结果排座位
不得按考试结果给学生调整分班、排座位、" 贴标签 ";
初中各学期期中期末考试成绩和初三下学期模拟考试成绩不得与升学挂钩。
教师要运用考试结果精准分析学情教情,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帮扶辅导。
06
《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
2021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
学校这些行为,全部禁止!
不得对课间设置不必要约束
学校不得设置侵犯学生人身自由的管理措施,不得对学生在课间及其他非教学时间的正当交流、游戏、出教室活动等言行自由设置不必要的约束。
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开除学生
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开除或者变相开除学生,不得以长期停课、劝退等方式,剥夺学生在校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的权利;对转入专门学校的学生,应当保留学籍,原决定机关决定转回的学生,不得拒绝接收。
义务教育学校
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
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组织学生集体补课;不得以集体补课等形式侵占学生休息时间。
禁止手机进课堂
学校可以禁止学生携带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进入学校或者在校园内使用;对经允许带入的,应当统一管理,除教学需要外,禁止带入课堂。
来源 / 西安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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