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赛德斯 - 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福建奔驰汽车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近日向市场监管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
梅赛德斯 - 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自 2023 年 10 月 20 日起,召回生产日期在 2021 年 6 月 1 日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期间的部分进口 C 级、E 级、G 级、S 级、CLS、AMG GT、GLC SUV、GLE SUV、GLS SUV 汽车,共计 90280 辆。
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自 2023 年 9 月 15 日起,召回生产日期在 2021 年 7 月 15 日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期间的部分国产 C 级、E 级、GLC SUV 汽车,共计 120088 辆。
福建奔驰汽车有限公司自 2023 年 12 月 15 日起,召回生产日期在 2021 年 12 月 1 日至 2022 年 8 月 30 日期间的部分国产 V 级、威霆汽车,共计 20881 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部分车辆因燃油泵的叶轮不满足材料特性的要求,叶轮变形并与燃油泵壳体发生摩擦、阻力增大。极端情况下,可能造成燃油泵停止工作,导致车辆行驶中熄火,存在安全隐患。
来源 央视新闻
编辑 周欢 / 编审 李枫 / 签发 蒲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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